关于上海工程技术大学继续教育学院夜大学学生2018年1月毕业(预计)相关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7-11-03浏览次数:28

各教学点、各位毕业班的学生:

夜大学学生20181月毕业(预计)相关工作已经启动,现将具体事项告知如下:

一、关于时间规定

所有毕业班学生以及收到通知的遗留生须在1119日前到班主任处签署《告知书》回执,填写《夜大学学生手机信息确认表》、《夜大学学生毕业(不毕业)申请表》、《夜大学学生毕业(不毕业)申请统计汇总表》,过时不再受理申请。

教学点须及时收缴、汇总并审核学生本人签署、填写的《告知书》回执、《夜大学学生手机信息确认表》、《夜大学学生毕业(不毕业)申请表》、《夜大学学生毕业(不毕业)申请统计汇总表》,签字盖章后于1124日前交到夜大学办公室。

二、关于《上海工程技术大学学生手册(夜大学)》

请务必登录http://cj.sues.edu.cn ->夜大学->规章制度,关注与本人入学年份相对应的《上海工程技术大学学生手册(夜大学)》的相关规定,夜大学办公室对于诸如学习年限、毕业条件、学士学位授予条件等一切与学籍有关的事务将严格按照相关规定执行。

三、关于《上海工程技术大学继续教育学院夜大学学生手机信息确认表》

1、学生须认真仔细核对“现有手机号码”,如是本人正在使用的有效手机号码,请在“确认无误签名”一栏内签名确认;如若不是本人正在使用的有效手机号码,请在“变更后手机号码”一栏内填写正确的号码,并在“更改后确认签名”一栏内签名确认。

2、继续教育学院夜大学办公室将根据经学生确认或变更后的手机号码,对毕业、学位等事务的重要事项通过短信平台进行通知。

四、关于《上海工程技术大学继续教育学院夜大学学生毕业(不毕业)申请表》

1、本次毕业时间预计为20181月。一经准予毕业,学籍即失效,继续教育学院夜大学办公室将不再受理毕业生提出的与学籍有关的任何事务。

2、学生须根据剩余学习年限等本人实际情况和真实意愿提出“申请本次如期毕业”和“申请本次不毕业”。

3、继续教育学院夜大学办公室将依据学生本人提交的书面申请办理毕业相关事务:对“申请本次如期毕业”者,经审核符合毕业条件的准予本次毕业;对“申请本次不毕业”者,一经提交申请,不得撤销和变更,本次将不再对其进行毕业资格审核,也不再准予办理与本次毕业有关的任何事务;对未在规定时间内提交书面申请者,视为放弃本次毕业的机会,本次将不再对其进行毕业资格审核,也不再准予办理与本次毕业有关的任何事务。

上海工程技术大学继续教育学院

夜大学办公室

2017113